法律分析:
网络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行为地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案件,必要时可由商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 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网络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行为地等。
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案件,必要时可由商最高人民和最高人民指定管辖。
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对于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人民经审查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人民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