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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材料采购合同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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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材料采购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自原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货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

  1.1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1.2上述单价包含乙方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X1标前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理利润等。

  1.3上述单价不因市场或其他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二,质量要求:

  三、验收标准:如乙方所供重交沥青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可在经省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抽检仍不合格乙方须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

  四、 交货时间及地点:

  4.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月度材料使用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将重交沥青运送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造成相关工程损失由乙方负担。

  4.2供货时间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供货时间。

  五、 运输:

  5.1乙方负责组织专用汽车将材料运送到甲方工地((沪蓉西高速恩利段LMX1)范围内的指定地点(沥青拌和站)。

  5.2乙方运输工具(汽车)在进出甲方工地的过程中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

  6.1 重交沥青交货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乙方有权监督计量过程,合理误差3‰。

  6.2交货时乙方须出具本批材料的相关出场证明,质量保证书。

  6.3沥青出厂前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重交沥青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供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重交沥青的试验结果提出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6.4.1 甲方对到场沥青进行抽样检验,如发现沥青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行将不合格沥青运出甲方工地,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沥青,乙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连续2次或累计2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宣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货厂商,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一切经济损失。

  6.4.2 在沥青的使用过程中,因沥青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4.3 甲乙双方对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检验机构检测。

  七、结算方式:

  乙方凭有效验收凭证每500T结算一次,在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数量,乙方出具合法的供货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根据每月工程计量情况向乙方支付货款。

  八、 双方义务:

  8.1 甲方须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

  8.2 甲方有义务提供场内通道,电源、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货到工地及时组安排卸车。

  8.3 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要求及时组织供货。

  8.4 乙方应服丛甲方的现场抽检取样。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及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合法文件。

  十、 本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沥青路面施工结束。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西南宁材料采购合同书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供方(甲方): 合同签订地:

  需方(乙方):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由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乙方采购甲方的_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三、数量:

  ____________台。

  四、产品价格:

  乙方向甲方采购的____________价格为每台_________元。乙方不得将____________作为对外零售之用。上述价格中含产品的售后服务费用及运费。

  五、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以电汇形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并出具,并于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后支付其 %的货款总额。收款单位: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七、交货地点:

  八、包装:

  甲方必须提供适合产品运输和存储要求的有效包装。

  甲方必须在所有外包装上标识产品必需的有关标记。

  九、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售后服务期限____________年。

  2.甲方在出售扫描仪时应向用户明示自己为售后服务承担者并提供相关咨询电话等信息。

  3.甲方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____________服务。(保修范围:非人为损坏)

  十、保密: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情况予以保密,未经透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透露方的`情况。

  十一、信息交流: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对合同事项应积极协商及时交流,以有利于合同的顺利进行,双方定以下人员为本合同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十二、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广西南宁材料采购合同书

  供方: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地点:____________文化广场

  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____________(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20号),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

  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4份,供购双方各执2份;

  购方: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广西南宁材料采购合同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1005000元。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

  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

  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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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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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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