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1、负责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组织拟订国家机关后勤改革、制度并监督实施;3、负责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4、按规定承担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管理工作;5、指导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6、负责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控工作;7、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